1)具体的行程游览顺序将根据航班安排的首末站城市最终确定,并且以在出团说明会或出团前(集合地)派发的行程表为准。(或上述信息将于出发前1天由组团社领队电话通知) 2)组团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行程景点游览的前提下,对景点游览的先后顺序作合理的调整。 3)如遇塌方、大雪封山、台风、暴雨、塞车或航班延误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不视为旅行社违约。按《广东省出境旅游组团合同》第六条处理。 4)由于国际燃油价格不断变化,若航空公司书面通知因调整航空燃油价格而导致机票价格上升,自此通知之后报名的客人需另外补交此燃油差价,己签订旅游合同按原价执行,不另加收。 5)客人报名后由于自身原因退团、延期出团或因个人资料问题被领馆拒签,客人须承担以下费用:
A. 已产生的签证费用
B. 除已产生的签证费用及手续费用外,还根据实际情况交纳实际的业务损失费
C. 出票前,我们有权扣除:团队机票定金淡季3000元/位、旺季5000元/位
D. 出票后,我们有权扣除:全额机票(视旅游航班而定,约6000-13000),其他将按实际损失计算:如住宿费、车费、餐费、门票费等。